在水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编制启动会
暨地方科技需求座谈会上的讲话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主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吴晓青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同志们:
时光飞逝,转眼又到了辞旧迎新的时刻。2009年是水专项从实施方案编制阶段转向全面实施阶段的关键一年。在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专项实施工作。我们在年初顺利召开了实施启动大会,宣布了水专项全面启动实施;根据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加快“十一五”任务的调整、部署和组织推进;开展重点流域督查调研,督促各地方和任务承担单位落实各项配套保障条件,加快技术攻关。目前,水专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总体进展顺利,技术研发和组织管理均取得阶段性成果。一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3月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明确提出要发挥科学技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的重要支撑作用。5月1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11月23-24日,刘延东国务委员在2009年度民口重大专项实施推进会上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各重大专项目前已取得的进展,同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专项健全高效的体制机制,凝练标志性成果,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集成,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发挥部门和地方作用。对当前重大专项工作,延东国务委员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进度,强化过程管理和监督评估,做好重大专项“十二五”规划和各专项实施计划的编制和衔接。重大专项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投入大涉及面广,是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工作的一个重大方向。在刚刚结束的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提出了要抓紧落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水专项,我们肩负着中央的重托和全国人民的期盼,是艰巨的科技工程,也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
今天,我们召开水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编制启动会议及地方科技需求座谈会,主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大专项实施的最新指示精神,认真分析总结水专项“十一五”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做好“十二五”水专项谋划和启动实施工作。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稳步启动、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今年以来,水专项管理办公室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十一五”任务全面得到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十一五”专项任务已全面部署落实。水专项“十一五”共设置33个项目,238个课题。截至目前,共启动32个项目,230个课题,占“十一五”拟启动课题数的96.6%。2008年启动课题的4.8亿元国拨经费已全部拨付给承担单位。2008年、2009年度任务合同书正在签订中,2009年度经费也即将下达。
二是组织实施力量显著增强。水专项建立了中央、省级、示范地三级行政管理体系,不断充实完善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目前,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省级水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各级水专项领导小组和示范地所在地方政府把水专项的组织实施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所有涉及水专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成立了实施管理办公室或指定了专门的对口工作部门。国家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落实10个事业编制。从中央到地方,有一批专职人员长期从事专项管理工作,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力量大大增强。
三是对项目(课题)实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在项目(课题)全面启动实施以后,水专项管理办公室逐渐将工作重心转变到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将督促地方落实配套保障条件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9月至10月,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分组对太湖、滇池、松花江、辽河和海河等重点流域项目(课题)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调研,针对部分项目和课题配套工程和配套经费不落实、组织管理不到位等实际问题,逐一与有关地方政府进行沟通,现场研究解决方案,有力地推动了各项配套保障条件的落实。
四是课题研究成果初步显现。自水专项启动实施大会以后,各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全面开展了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工作,获取了大量第一手基础数据,在现场建立了工作站和中试研究基地,示范工程、配套工程和配套经费基本得到落实,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重大治污工程进行了很好的衔接,示范工程已进入了设计和建设阶段,基本完成了阶段性的研究任务及关键技术研发。专项取得的研究成果为国家和地方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为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提供了科学依据。
但是,专项的实施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项目(课题)研究进展缓慢。一些课题由于经费到位晚,尚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一些课题研究力量投入不足,研究进度明显落后;一些课题的示范工程和配套经费不落实,严重影响到项目(课题)的实施。二是“小、散、全”问题突出。一些课题任务分解过细,有的课题参与单位竟然多达20多家,每个单位研究经费仅几十万元,任务分散;一些课题组织协调力度弱,缺乏大科学、大工程的联合攻关机制,力量集中度不够;一些课题内容设计重点不突出,交叉重复问题严重。三是产学研用结合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从课题承担单位情况来看,企业参与的程度仍然较低,距离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培育战略性产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四是缺乏流域层次的标志性成果。一些课题虽然取得了初步研究成果,但主要是一些单项技术,流域层次的集成性、系统性不够,缺乏显示度。五是部分研究任务与地方科技需求相脱节。有些地方反映,一些重点流域的任务设置与流域污染治理规划结合不紧密,一些项目研发的技术不是地方急需的技术,一些技术研发进度缓慢,无法为流域规划实施和地方治污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十二五”专项实施的总体思路
水专项“十二五”实施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水专项总体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不动摇,紧密衔接“十二五”有关规划,加强流域层次的系统设计,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特别注意要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和促进产学研用结合。
(一)坚持水专项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不动摇
《水专项实施方案》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具有很强的行政约束力,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实施水专项的最终目标是改善水质,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这个目标充分体现了国家的决心、人民的意志和时代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们必须坚持水质改善目标不动摇,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的思路不放松,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构建我国流域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体系和水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按照“控源减排”、“减负修复”、“综合调控”三个阶段分步实施、循序推进;在“三河、三湖、一江、一库”等重点流域开展湖泊富营养化控制、河流综合整治、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安全保障、监控预警和战略政策研究与示范,重点突破面源污染控制关键技术、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关键技术和水体生态修复关键技术,将水污染防治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和水污染控制技术大规模应用于重点流域和区域,最终为实现2020年的环境目标提供长远的科技保障。
(二)强化流域层次的系统设计
强化流域层次系统设计和按照流域进行管理,在国外有成功的案例,也是我们几十年来河湖治理的经验总结。水专项“十二五”研究要从示范区扩展到示范流域,因此必须突出水专项实施的“流域”性。一是在流域层面统筹考虑湖泊富营养化控制、河流综合整治、城市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监控预警等研究内容,编制流域整体实施方案,加强流域层次系统设计;二是同一流域要建立统一高效的资源和信息共享机制,各研究团队在现场建立联合工作站、实验室,联合攻关。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跨省市的流域协调机制,解决流域内上下游、左右岸的跨界责任落实问题;三是按流域进行成果集成,凝练流域共性技术,为国家“一湖一策”和“一河一策”目标的实现提供最直接的科技支撑。
(三)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作用
水专项的实施必须与水污染防治规划紧密衔接,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但“十一五”期间地方政府在水专项组织实施过程中的职责不够明晰,其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十二五”水专项要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把地方在任务组织、人力支持、资金配套和支撑服务方面的作用纳入到专项实施的组织机制中。把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作用同落实地方政府作为项目(课题)实施责任主体结合起来,同解决专项实施与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的衔接问题结合起来,同落实示范工程、配套工程和配套经费,实现流域水质改善目标结合起来。
(四)要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振兴水环境相关产业,是我国水环境质量取得根本性改善,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重要物质保证,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重大战略选择。水专项要紧紧围绕水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技术需求,既注重技术创新又注重政策机制创新,为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成为我国新兴战略性支柱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十二五”水专项要在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上下功夫。在产学研项目设计上,吸收企业管理和技术专家进入专项总体专家组,参与专项的顶层设计;在产学研合作内容上,选择具有市场推广前景或影响企业污染达标排放的关键技术,开展产学研的合作;在示范成果推广上,充分考虑示范企业的利益,由示范企业和技术研发单位联合进行技术推广,分享技术收益;在政策环境方面,制定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充分利用财政后补助机制,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通过产学研用的结合,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型环保科技型企业。对于具有市场推广前景的产业化课题,要由企业承担,要进一步加大企业牵头承担课题的比例,推动其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要鼓励企业利用专项成果向产业链的高端延伸,尽快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环保产业。
三、下一步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水专项涉及行政和技术两个管理体系,管理层次多,因此做到责任明确、狠抓落实尤为重要。要建立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否则,会造成无人对专项的进展和成果负责。现在,专项启动一年多,但仍然存在责任不明确、不到位的问题。参与专项的各地方和各专家组、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质保量完成专项任务。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为健全重大专项组织管理体系,在刚刚结束的民口重大专项实施推进会上,国务院宣布了各重大专项的第一行政责任人和专职技术负责人。水专项由我和仇保兴副部长担任第一行政负责人,孟伟院士担任专职技术负责人。按照国务院对水专项组织管理的要求,我们也要求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第一行政责任人,地方第一行政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地方专项任务的总体协调和推动的责任,负责落实配套保障条件、进度安排等职责。各地方要落实实施管理机构,抽调精干人员专职从事专项管理工作。总体专家组是专项实施的技术责任主体,要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技术指导和把关,要及时总结专项研究成果,并提出技术建议。专职技术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带领总体专家组,加强专项的顶层设计和成果的系统集成;围绕重点流域水质改善的目标、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制定技术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研究工作的统筹与协调。总体组内部要有责任分工,任务要落实到人,要建立问责制度。专项管理办公室也需要统筹管理、协调进度,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强沟通和宣传,扩大专项实施的影响力。
(二)做好 “十二五”实施计划的编制和启动实施
重大专项要体现“重、大、专”的特点,克服“小、散、全”的弊端。对“十二五”做什么,核心产出是什么,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十二五”是专项实施的关键阶段,组织实施的成功与否决定了水专项战略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按照水专项“十二五”实施总体思路,要做好“十二五”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一是加强流域顶层设计。总体专家组要使用好路线图和时间表这一科学的工具,明确实现流域水质改善目标,以及重大产品研制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的技术路线和时间节点,制订相应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实施计划的具体研究制定中,要做到三个突出,就是突出战略重点,明确创新方向和核心任务;突出应对金融危机和培育战略性新型产业,瞄准产业技术发展的前沿;突出自主创新,始终着眼于为流域水质改善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做好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的衔接。要充分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战略规划的研究成果,广泛听取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地方政府等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对水专项实施的重大科技需求,将专项实施计划与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和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紧密衔接。目前,环境保护部门正在组织制定“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在COD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将会加强氨氮和总磷的控制,并积极推动面源污染防治。水专项“十二五”需要在面源污染控制、脱氮除磷等关键技术研发方面取得突破,为“十二五”国家环保规划的实施提供切实的科技支撑。三是要明确工作机制。水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的编制要同落实流域矩阵式管理结合起来。在流域层面,以实现流域水质改善为目标,在总体专家组和主题专家组的基础上,吸收地方专家、管理专家、企业专家,分流域编制流域实施方案;在主题层面,以突出技术创新为目标,由主题专家组在流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凝练共性关键技术、重大产品研制等科技需求,形成项目(课题)任务。四是要严格时间节点。按照三部门的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在2010年3月底之前,将“十二五”实施计划报三部门综合平衡。
(三)进一步发挥好地方的作用
当前乃至“十二五”期间,创新专项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更好的发挥地方在专项实施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是一项大工程,其艰巨性不亚于技术攻关。发挥好地方的作用,关键在于明晰地方在水专项实施中的权责。地方要从全流域高度提出科技需求,委派专家积极参与流域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促进专项任务与地方科技需求的紧密结合。专项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由地方负责辖区内有关项目(课题)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等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地方水专项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项目管理的责任,积极与地方财政和发改委沟通协调,将水专项配套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落实好配套保障条件;要加强同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总体专家组等的沟通,及时发现项目(课题)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四)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过程管理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要尽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专项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制度,加大对项目(课题)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研究进展明显落后、执行效果较差的项目(课题),将对相关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对于示范工程、配套经费等无法落实,研究目标无法实现的项目(课题),将依照管理程序进行调整或撤销。完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委托财务审计机构对任务承担单位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成果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制定水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项目(课题)研究数据和成果汇交制度,为促进专项成果转化提供保障。
同志们,组织实施好水专项,是国家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让我们团结起来,精诚合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专项实施工作,为改善我国水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