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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报送水专项“十二五”科技需求的通知
2009-09-30

水专项办函[2009]47号

各省级水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研究制定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的通知》(国科专函[2009]11号)要求,按照《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水专项近期工作安排,我办将在整理有关地方科技需求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编制水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请你单位结合本地区特点,认真研究“十二五”期间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工作中急迫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科技需求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需求建议应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水专项总体实施方案(可在水专项网站文件下载区下载,http://nwpcp.mep.gov.cn)确定的总体目标、“十二五”阶段目标和任务要求,以专项重点实施流域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十一五”任务安排基础上,提出“十二五”重点任务,着力研究解决“十二五”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安全保障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科技需求建议要注意与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的实施相衔接。
   三、科技需求建议要突出科技创新,注重关键技术的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注重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的结合,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提高提供科技支撑。
   四、科技需求建议的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需求及预期成果分析充分、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地方配套)需求合理。
   五、在科技需求建议中提出对“十二五”任务落实的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突出如何充分发挥地方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落实配套保障条件、加强与国家或地方重大治污规划或工程衔接、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建立长效的监督评估机制等。
请你单位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科技需求建议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办。
   联系人: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胡承志、徐成
   电  话:(010)66556640、66556641
   传  真:(010)66556642
  E-mail: shuizhuanxiang@yahoo.cn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水专项  十二五  实施计划  科技需求  通知
抄送: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总体专家组

 

(通知原件下载)

 

  字号:[   ] 更新日期:[ 2009-09-30] [ 打 印 ] [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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