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关于报送水专项2009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2009-12-22

水专项办函〔200971

水专项总体专家组、主题专家组及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水专项每年需要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编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组织课题承担单位认真做好2009年度工作总结,编制项目和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主题专家组和总体专家组在项目(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基础上分别编制主题和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应包括项目(课题)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作进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经费执行情况等(编制格式见附件)。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1231号之前将项目2009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各课题2009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报送水专项管理办公室(纸版、电子版各一份),同时报送主题专家组和总体专家组,抄送水专项省级协调领导小组。主题专家组和总体专家组于2010120日之前将主题和水专项2009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报送水专项管理办公室(纸版、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张 洪、徐成

 话:010-6655663966556641

 真:010-66556642

Emailshuizhuanxiang@yahoo.cn

 址:北京 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100035

 

附件:水专项项目(课题)2009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编写提纲

 

通知原件下载

 

ΟΟ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字号:[   ] 更新日期:[ 2009-12-22] [ 打 印 ] [ 关 闭 ]
 主  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技术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机关电话号码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9132号